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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章程》的起草说明

作者:    信息来源: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 信息公开网    发布时间: 2015-06-01

一、《章程》制定的必要性

制定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自主办学的法治要求。《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均明确要求高校要制定章程,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并接受社会公众和举办方监督。章程集中反映了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意志,是学校实现发展目标的思想和制度基础;以章程为核心,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校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能够充分保障学校健康有序与科学发展。

二、《章程》制定的原则

《章程》的起草的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制定。严格依照教育法律精神,准确把握现代职业教育规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二是党委领导。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旨在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促进改革发展。三是民主参与。充分反映师生员工的意愿、诉求,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四是突出特色。尽量避免同质现象,力求突出学院特色,体现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章程》制定的过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15年7月,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正式开始启动。历时1年,大致经过了学习培训、起草、修订完善三个阶段。

在学习、起草阶段,学院先后选派人员参加了省教育厅举办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培训班的学习培训,并组织力量对章程建设进行了专门研究。2015年9月,学校成立了章程起草工作组,全面推进章程编写工作。2016年4月末,在前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章程》初稿,并报请学院有关领导审阅。在修订完善阶段,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领导和学术委员会对《章程》草稿多次进行研讨,6月3日,研讨、修订后的《章程》正式提交学院党委办公会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对《章程》进行完善。

四、《章程》的主要内容

《章程》除序言外,分为8章,62条,共计8098字。

序言部分记载了学校办学历程和发展成就;第一章总则,确定了章程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学校校名、注册地址、学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并就学校的办学性质、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办学层次、专业结构布局、教育形式以及办学自主权等进行原则规定;第二章教育形式与办学功能,依照高等教育的基本职能,分别就人才培养的形式、学历层次、专业和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提出制度性设计;第三章管理体制,明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就党委书记与校长的职责和分工、党委办公会与校长办公会的决策层次和议事程序等,按照文件精神进行了明确,同时,还就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等进行了说明和规定,对学术委员会的审议、评定和咨询职能进行了明确,对学校内设教学机构分院(系、部)实行的两级管理也有原则性要求:本着事权相宜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在人、财、物等方面,规范有序地赋予其相应的管理权,指导和监督其自主运行。第四章教职工,明确教职工的范围、管理形式、权利与义务等,明确学校工会代表教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五章学生及校友,确立了学生的权利义务,学生管理制度和法律保障机制等,同时,明确了校友的范围及校友会等事项。第六章资产经费及保障,规定了办学经费来源、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管理原则、接受捐赠规则、资产管理体制、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共资源管理等,并就师生员工生活、学习的后勤服务保障和环境创设等进行了明确。第七章学校标识,明确了学校精神、校风、校训、校歌、校徽、校旗、校花、校树等。第八章附则,确立了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章程的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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